2007年1月9日 星期二

出國安檢從嚴 登機攜帶液體每罐限100cc提前3小時報到



提供給最近要出國的大家參考~

雖然台灣的國際機場3月才跟進

不過從報導來看

許多國家的機場已經實施新安檢嘍



【中時電子報2007.1.9 】



防範恐怖分子意圖以液態炸藥攻擊民航機,三月一日起

民眾搭機出國的登機安檢措施,比照英美和歐盟等國家。

旅客隨身攜帶的「液體容器」每罐不得超過一百cc,

且須放入一公升以下容量的可重複密封(夾鍊式)透明

塑膠袋內。 



 

必須放入透明塑膠袋內
 

因應安檢,須提前三小時到機場報到,估算有上千萬旅

次受到影響。置放液體容器的透明塑膠袋,每名旅客只

能攜帶一個,通過安檢線時,須主動出示,由安檢人員

目視檢查。一旦袋內裝滿而無法籤封,多餘的液體容器

必須丟棄。至於嬰兒奶粉或牛奶、嬰兒食品、藥物,或

因糖尿病及其他醫療所需的液體與乳膠狀物品,民眾須

先向安檢人員申報,獲准後才可攜帶上機。國內班機暫

不實施上述規定。 

目前國人出境時,女性隨身手提袋內的化妝水、保濕保

養乳霜、髮型噴劑、香水、生理食鹽水,男性的刮鬍膏

酒類等都不管制,即將實施的新制影響層面相當廣泛。

桃園、高雄兩國際航站一年出境旅客人次超過一千萬,

民航局將轉請航空業者、旅行社、機場免稅商店宣導配

合,以免屆時出現混亂。 

民航局透露,「出境登機安檢新制」主要依據國際民航

組織(ICAO)航空保安組的決議。各國民航班機最

遲必須三月一日起採行上述新制。 





買免稅液體
商品須封裝 

此外,安檢後進入管制區的免稅商店或在飛機上,民眾

仍可購買化妝保養品、酒類、飲料等液體,以及乳膠狀

噴霧劑等物品,但必須以「可籤封以防止掉包,及加註

有效購買證明的塑膠袋」封裝。民航局將協調航空業者

免稅商店業者制定適用的塑膠袋,供購物旅客使用。 

出境或過境(或轉機)旅客在機場管制區,或前一段航

程在機艙購買的前述物品則可隨身攜帶上機,也要以籤

封防止調包及顯示有效購買證明。籤封塑膠袋安檢時,

必須與其它手提行李、外套或手提電腦分開通過X光檢

查。 

目前美國、加拿大、歐盟、日本、菲律賓等國已實

施新制安檢規定,台灣、香港、新加坡、南韓、紐西蘭

澳洲等都定三月一日實施。屆時,民眾要從前述國家搭

機國,同樣必須提前三小時到機場,以因應新制安檢繁

雜手續所需的時間。

3 意見:

leena 提到...
 

你這次會去bookoff 嗎 好想託你買文庫本的大奧喔!他有一二兩集他的封
面很美說!

sternenlicht 提到...
 

和本文完全無關,但回在最上面一篇,應該效果比較好...

大塊在找日文翻譯,雖然是商業書........
不過這幾年,日本的商業書,大部分都是朝向
"以簡單輕鬆的方式,去傳達商業議題-而且是比較實用的"

感興趣再問我怎麼應徵..

sternenlicht 提到...
 

然後是皇冠在找翻譯。網站上看的到...
所以你可以不用打電話給別人(所謂的靠關係),
直接mail過去就可以了...

www.crown.com.tw,首頁上方找找看...